爱自己:如何(下)

欧雷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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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爱自己:如何(上)》与《爱自己:如何(中)》以及更早的《人生元编程》和《客观的现实世界》等文章中讲述了「世界」在我眼中的大致模样,本文将主要以「人」为对象聊聊我的理解——

生而为人

「人」很特殊——我们是「人」,我们是一个个的「我」,有着自己的思想和个性,「我」很特殊。

「人」之本性

关于人性善恶的探讨与争辩古来有之,作为个人哲学的一个基本课题,我当然也有自己的观点。

可以说,今年夏季的某一日之前,我一直认为人性本恶,仅靠人均道德是无法维持公共空间秩序的——在有舆论压力和法律威慑的情况下依然那么多人破坏秩序,比如较常见的闯红灯和开车看手机。

如果没有舆论和法律,人们会不会连门都不敢出了?甚至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后来突然觉得这个想法相对表层,其实人性是善恶并存的,正如我常说「人的身体里同时住着天使与恶魔」一样,只是恶更容易显现和增长,而善易被抑制与掩盖,需要不断提高个人道德水平才能抑恶扬善。

然而,人性的善恶并存是在进入并融入社会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并非先天即成的状态。也就是说,人性本无善恶之别。

自然性与社会性是人的两个基本属性——前者与「人」无关,是作为自然界中的一部分存在,与其他动物无甚差别,遵循自然规律;后者与「人」相关,是作为人类社会的一份子存在,遵守社会规则。

「善」与「恶」是人类社会的评判标准,未经社会洗礼且不懂人情世故的原初状态的人,是几乎没社会性而纯自然性的,无善恶可言。

「欲」之真伪

人是群居动物,并且我认为人在一到三岁时基本只有自然性,即可以把 TA 看作是猫狗之类;从四岁起才可被称为「人」,之后的任何行为都同时具备自然性与社会性——自我意识形成,逐渐社会化。

行为的自然性体现为由基因遗传而来的满足生理需求的本能,而社会性则表现为受生活环境所影响的对精神需求的渴望——有一个词可以概括它们,那就是「欲望」。

食欲和性欲是最原始、最基础的欲望。

「食、色,性也」这句古语,在我看来很多解释是错误的,其含义应当是「进食与性交是人的本能」——前者为个体生存,后者为种族繁衍,阐述了食欲与性欲的自然性部分。

当一个人不愁吃穿时,TA 的食欲和性欲会更多地体现出社会性,也就是精神需求——想要吃遍天下,做个美食家;想和形形色色的人,用各式各样的姿势做爱。

欲望是人们所有行为的驱动力——

到底什么是「想做」?我觉得它就是人的欲望,是没有任何约束的、赤裸裸的。因为对某方面有欲望,才会「想」——对金钱有欲望,想要钱;对权力有欲望,想当官;对情色有欲望,想做爱;对知识有欲望,想读书;对实现自我有欲望,想做自己喜欢的职业……

人们行为的自然性部分几乎不可控制,不应受到道德、舆论与法律的限制;而社会性部分可控性很高,不仅会受生活环境、社会舆论等影响,还能被法律法规与个人思想道德所限制。

人从四岁起的行为,都不是纯纯的生理需求所驱动的了,而是在其外包了一层或多层的精神需求。生理需求是必需的,而那些精神需求是不是必要的,得自己时刻警惕并打个问号。

生理需求与必要的精神需求是「真需求」,不必要的精神需求是「伪需求」。那些「伪需求」会让人瞎忙并变穷,时常焦虑且陷入精神内耗,进而感到不幸福。

「爱」为何物

「爱」就像自带主角光环一样,让人不自觉地忽视它的实质而期待美好。我真心觉得它挺操蛋的,因其就像那些「传统美德」一样被人们过度夸大宣传,成为道德绑架的工具。

「爱」伟大吗?世俗的「爱」一点也不伟大,它是欲望与自私的化身——这里的「欲望」和「自私」是中性的,不含有任何道德评判。

可以认为,世俗的各种形式的「爱」,基本都是发端于欲望与自私,并且始终贯穿其中,维系时又会加入责任、义务、道德和依赖等因素——

异性之间的爱恋(这里把同性恋、双性恋也看作是异性恋)源于性欲,当对一个人即使是一丁点儿有了心动的感觉,那就有滚床单的可能性,纵然只是「419」。

是什么决定了两人之间有没有发生性行为,以及维持关系时间的长短的呢?是两人的性欲及对责任、义务和道德等的认知是否在一个频段内。

结婚这件事跟爱恋就完全无关了,纯粹是出于生存、责任、舆论等自私的考量。将爱恋与婚姻一体化看待就有些扯蛋了!

想想看,人要自己生或领养一个孩子时,是不是大多情况至少符合下列原因之一:

  • 传宗接代,延续香火;
  • 养儿防老,降低并规避老年生活风险;
  • 做爱不带套或套套破损而出现的「意外」,又不想吃药或堕胎去伤害身体;
  • 家里钱太多,又不愿意(全部拿去)做慈善,想要有人继承财产;
  • 需要一个维系婚姻的「工具」;
  • 自己太孤独,想要有个伴儿;
  • 体验下有孩子是怎样一种感觉。

这些原因当中,哪一个不是出自欲望与自私?抚养孩子时,有些人是在满足自己欲望的过程中,有些人则因责任、义务等而被逼无奈。待孩子长大成人,很可能就会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索取了。

相信有人会说「孩子是爱情的结晶」,我只想说:「得!您就此打住吧!请别再去美化自己的欲望,自我陶醉,自我催眠了好吗!」

上述两种关系,可以说都是参与者主动选择的,或者说参与者具有一定的自主性,而子女与父母间的关系是被动赋予的——每个人都无法选择是否要出生,以及出生在哪里。

在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时,子女需要依赖于父母在各方面的援助才能顺利成长为具有相关能力的人,才会脱离父母去独自过活;之后子女对父母所做的一切,皆为源自责任、义务和道德等的一种报恩行为。

试想一下,一个刚出生就成为孤儿的人,被其他人领养后抚育成人;假如日后能够见到亲生父母,那么 TA 对生 TA 的和养 TA 的分别会是什么样的感情和态度?血缘能起什么作用?

综上所述,世俗的「爱」的驱动力就是为了更好地生存的欲望与自私,是责任、义务和道德等让自己能够坚持维系下去,不然的话,目的一旦达成就会撒手不顾。

不必戴着美化的滤镜去看待那些「爱」,有什么好强调,赞扬的呢?

在明白人的眼中,他们已然对什么是「爱」有了自己的思考结论,视夸大的宣传如臭屁;而到了无知的人那里,这臭屁就会熏晕他们,从而拿在手里去道德绑架他人;还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会拿着去套路别人。

真正无私的「爱」,我认为是超凡脱俗的,无所欲求的。但这种「爱」存在吗?以前我坚信它不存在,可现在我愿意相信它存在,只不过很稀有。

需要说明的是,我所说的「无私」,并非是为了集体而忽略个人或为了正义而勇斗邪恶等的那种——这依然是满足自己的欲望、自己看似崇高的精神需求,仍然是一种自私。

真正无私的「爱」,是超脱出欲望、自私、责任、义务和道德等的「爱」。

就好像,路上看到一个需要帮助的人,不会怀疑 TA 是不是装的,不会想自己该不该帮 TA,不会计较自己需要付出多少去帮 TA,诸如此类,而是看到后什么也不想地直接上去尽己所能去帮 TA。

在世俗之人那里,根据结果,会对那个帮人的人有完全不同的反应和评价:

  • 成功解决了那个需要帮助的人的问题,会被作为光荣事迹大肆宣扬,被人们所津津乐道;
  • 没成功解决问题时,就会出现一些茶余饭后嚼舌根的人,嘲讽「没那么大能耐帮什么忙」;
  • 帮忙的人被骗了,甚至损失惨重,就被嘲笑帮忙的人咋那么蠢,不多留点心眼儿。

看吧!真正无私的「爱」,在世俗的环境里,即便结果是好的,也显得十分得俗;而结果不那么好的话,就被人指指点点!最终导致原本有些无私的人变得更为自私了,逐渐融入环境变为世俗之人。

能够做到坚持真正无私的「爱」的人,大概也只有完全觉悟之人了吧?这也太难了!如果仅是这样,这个世间也太不美好了,过于污浊!

我认为有一些虽不是真正无私,但比世俗的「爱」更为简单、纯真的「爱」——珍惜、怜悯、仁慈等。

无论是真正无私的「爱」,还是珍惜、怜悯、仁慈等,它们都是十分宝贵的,无需世俗的赞美,大可不必作为道德标杆去宣传!若是有谁感受且被感动到了,只在心里默默地尊重,并去效仿就好!

为人处世

在包括本文在内的以「爱自己:如何」为题的三篇文章中,分别讲述了我对「世界」的自然面与社会面还有「人」这几个基本客体的看法,以及我用来观察,思考并应对它们的相对基础的思维方式。

下面就来说说如何应对的几个关键点——

建立信仰

「信仰」是什么?它就是那个自己所坚信的且(已经或能变得)逻辑自洽的事物——可以是寄托于他人他物的,如某个宗教、某种思想;也可以是完全通过自己悟出来的个人哲学。

个人哲学与其他宗教、哲学等的思想之间并无冲突,个人哲学的形成很可能会受到其他宗教、哲学等的思想所启发,进而得到完善,成为更为完整的体系。

「信仰」是一套健全的思想理论体系,因此遇到和面对问题时能够通过它给出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令自己具备独立思考的能力,增强抵御歪理邪说和不确定性等侵害的抗性,争取时刻保持内心的平和。

没有「信仰」的人,就如同墙头草一般,任人摆布,任意宰割,随意践踏。

然而,以个人哲学作为「信仰」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因为能够形成逻辑自洽的个人哲学这件事本身就不那么容易,需要很强的好奇心、观察力、学习力、思考力等综合作用。

我认为,有效的个人哲学应当先能以出世的态度看待这个「世界」,之后再看要不要入世以及用哪种方式入世,就像一款游戏的玩家与角色一样——

如果认为我所处的这个世界是个游戏,那么入世就是作为游戏中的人物存在,而出世则是作为游戏之外的玩家存在。

但并不是想做玩家就能做的,只凭眼耳鼻舌身意是无法成为玩家的,也就无法出世,因为它们是用来迷惑的,制造幻觉的,无法触达真实。

据我所知,在东方哲学的范围内,从道家、佛家经典中能够学到一些出世的思想,至于能否理解,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当然,它们也有入世的部分。而以儒家为首的诸子百家的其他学说,几乎都是入世的思想。

在入世的理论形成与行为指导方面,可以先学些生物学、人类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对基础且切合生活实际的学科知识;再学些数学、物理学、化学、复杂性科学等学科的知识更好,但没那么优先。

人格面具

有个无奈又好笑的事实——人们希望别人对自己展示真实,然而当那真实被展现出来之后,自己却又害怕了,退缩了,无法接受……

由于「人」的社会性,一个人会处于多种不同的社会场景之中,TA 具有多种身份、多个角色,在不同的场景中需要显现出相符合的特征、形象。

上述两种情形中,或主动,或被动,人们都不会对外表现出完整且真实的自己,要么是真实自己的一个侧面,要么完全是构造出来的一个虚假的「自己」——无论是哪种,都是「人格面具」(persona)。

我觉得「人格面具」本身并无好坏之分,它是人们在入世实践中所必不可少的,很多时候仅仅是一种被动触发的自我保护机制,但也会有人刻意练习如何制造「人格面具」以让自己更加轻易地游戏世间。

有的人会给人一种很「假」的感觉,或者说「虚伪」。这是因为 TA 所戴的「人格面具」完全是虚构出来的,并且「演技」很差。

也许很多人会对立「人设」这种事嗤之以鼻,我以前也是,但我现在鼓励这么去做——这样才能更好地立于「世界」的社会面,与其他人和谐相处,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虽说如此,树立对自己有利的「人设」并维持不崩是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这需要一个人拥有相当严谨、周密的思维和强大的管理与运营等能力。

另外,「人格面具」戴久了,容易忘了自己到底是谁。如何在真实的自己与「人格面具」之间划出清晰的界线并保持清醒,也是个严格的考验。

可以说,刻意制造出来的「人格面具」算是入世实践的一个作弊道具,用好了平步青云,否则就自取灭亡。

引力法则

在《爱自己:如何(上)》中我有说——

在众多形容人的比喻中,我比较喜欢「水」——因其没有固定的形状,能够被塑造成万物,包裹住并滋养万物——体现了开放性、包容性。

除此之外,我还喜欢把人比作「天体」,因为已经是个自成体系的开放系统,并且质量越大引力越大——我认为人具有相似性。

一个类比
一个类比

也就是说,人要建立「信仰」以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形成一个成体系的开放系统;主要通过学习知识,悟得智慧等方式增加自己的「质量」,这会产生很大的「引力」,进而吸引并影响他人。

很多人认为人际关系的建立和维护是靠权力类强制性手段或功名利禄等世俗诱惑。不能说它们没用,只能说这些手段太简单粗暴,过于直白,起到的作用有限。

更为行之有效的方式是——真正理解人性,了解对方的需求,即欲望;适当强化真实的自己中能引起对方兴趣的部分,或者根据情况量身定制一个「人格面具」;再者就是使用点无伤大雅的小手段,玩玩心理游戏。

说白了就是,不动声色地让对方发现自己能够给 TA 们提供所需要的,然后 TA 们主动来找自己。

总结

若是真的爱自己的话,就得放弃对那些虚名的执着,仅以健康且幸福地活下去作为唯一目标;而要实现这一目标,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如何淡然地面对「世界」的自然面与社会面,以及与「人」交互所带来的困扰。

最重要的是先打造出符合自然的思维框架并填充进几个相对泛用化的思维模式;还有就是建立起能够以出世的态度看待「世界」的「信仰」。

入世时,将顺应天道、以人为本作为行为准则——道德只能用来自我约束,不能去要求并绑架他人;用自己的智识、德行等去吸引影响他人,而非用规则、权力等去限制迫使他人。

要想做到且做好上述几点,就得能够终身学习,不断完善并强化自己。关于终身学习相关事宜,日后有机会另写文章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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